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整治工作的行动准则,做好村庄整治规划是新时期建设规划部门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一项政策性和实施性很强的工作。
笔者以为,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应遵循五个原则,即:尊重村民意愿,以改善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实施整村整治的普惠制;遵循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焦点后一般的顺序安排整治项目;坚持农民自助、政府补助、社会帮助,不摊派、不举债,资源统筹、量力而行;坚持节约、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充分利用原有条件,不搞大拆大建;坚持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动群众,建设家园以村为主体的原则。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期限一般为5年。它是农村5年内改变面貌的行动计划,因此有很强的实施指导性,必须顾及农民的承受能力,充分利用现状资源。规划编制要在充分利用现状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治理、改造完善和适量新建,重点改善村庄卫生环境、配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规划实施的主体是农民自己,政府要积极引导扶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由于农民对其家园建设的标准和进度要求上的不一致性,整治规划只有抓住农民共同关心、涉及各家各户切身利益的项目为重点对象,才能实现“十一五”期间改变村容村貌的目标。
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使命。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要按照村庄发展治散、基础设施治缺、村容环境治脏、村内建设治空、农民建房治大的原则,着重对建筑立面、瓦房屋脊、檐口、围墙、道路、绿化、排水沟、河道、架空线等进行整治,争取使整治后的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各类管线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均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农民素质提高,农村风尚有效改善。因此,经济发展、村庄布点及村容风貌的维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涵盖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经济的和物质的基础条件,就成了村庄整治规划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涉及的部门及专业较多,需要建设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在村庄整治规划中需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建设用地标准问题。既要执行严格的土地政策,又要考虑家族历史和家庭基本单元,还要考虑供生活居住、生产、加工、储存等使用功能的因素。二是村庄建设强度的问题。村庄建设一般以3层以下低层为主,建筑密度均匀性差,宅基地与村庄内菜园地插花分布,且界限不很明确,因此,指标计算弹性较大,可比性也差,套用某些城镇规划用地指标显然不合适。故此在具体规划项目中应采用可行的范围控制指标即可,使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有一个现状与规划的可比度。三是宅基地及土地使用权属流转问题。按照“巩固使用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和放活使用权”的农村土地制度,对村民手中多余的宅基地、空置地通过经济杠杆手段调配给最需要宅基地的村民手中,使之实现符合规划、建设规范、土地合理高效利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