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宽甸县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建筑市场 | |
| 发布日期:08-09-05 内容来源:丹东市政府 论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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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严格落实三项措施,狠抓建筑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初步实现和谐有序的目标。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对不具备资质和开发能力的建设开发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建设开发项目,规范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建设行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批建联办单制》、《私人批建联办单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办单制》,认真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杜绝了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设工程图纸全部进行审查,做到“三不审”:图纸图签不全、没有红章的不审;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条文的不审;超级别设计的图纸不审。凡未达到标准的图纸,一律不发给施工审查批准文件,不能进入建设审批程序。 三是依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农村二层楼以上)全部办理质量监督委托,质监站对工程实行分块包干,责任到人,跟踪监督。要求检测中心做好建筑材料的试化验工作,除化验送试外,还对每一项工程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样,测试样品合格率达99.5%,抽样品合格率达98%,抽样覆盖率达100%,堵住了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同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大检查。据统计,2007年全县建筑市场开工面积达14万平方米,报建40项,全部做到了工程质量优质、按期竣工;房屋拆迁6500平方米,相关人员均得到了很好的安置,无来信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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